TCGC(2015)084号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一款投标函中第一条“(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监理费报价为施工合同价的 ,并按此价格对该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总包干,不论工程造价与工期是否变化,都不再向招标人要求增加支付任何费用。”修改为“(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监理费报价为 元,并按此价格对该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总包干,不论工程造价与工期是否变化,都不再向招标人要求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修改后的投标函如下: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城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一、投标函
:(招标单位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监理费报价为 元,并按此价格对该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总包干,不论工程造价与工期是否变化,都不再向招标人要求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四)我单位承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安庆区域外无在建项目管理,在安庆区域内不超过2个在建项目管理。
(五)我单位承诺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如应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总监理工程师无法在施工现场监理,须先提交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到场情况说明材料后,经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同意批准后,公司可派一名与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相符的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但总监理工程师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六)我单位承诺目前没有受到被国家、安徽省、安庆市及桐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