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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房地产公开拍卖公告发表日期:2015-07-24 阅读:28231

桐储售 告字[ 2015 ] 4

 桐城市 人民政府批准, 桐城市 土地储备中心决定公开拍卖以下房地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房产

位置

建筑

面积

(㎡)

房地产

用途

土地出

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AF15-34#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1

37.91

商业

40

33             

7

AF15-35#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2

34.46

商业

40

30

6

AF15-36#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3

55.14

商业

40

47

10

AF15-37#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4

34.46

商业

40

30

6

AF15-38#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5

37.91

商业

40

33

7

AF15-39#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6

37.91

商业

40

33

7

AF15-40#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7

34.46

商业

40

30

6

AF15-41#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8

55.14

商业

40

47

10

AF15-42#

市区乌石路原城关供销社商住楼一楼109

34.46

商业

40

30

6

AF15-19#

市区和平路原农资公司101#门面

49.96

商业

40

85

18

一、公开拍卖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以上房地产中的土地面积以登记发证时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拍卖,竞买人可以单独参加拍卖,也可以联合参加拍卖。

    三、本次房地产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 2015   24日至 2015  12 日,自行在我中心网站下载拍卖文件,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网址为:www.tcztb.com

五、竞买人应于 2015   12 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六、公开拍卖的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 2015 813 930

2、拍卖地点: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一号开标厅

3拍卖标的公开展示时间2015   24 日至 2015 8 12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过户办证涉及有关行政性或服务性收费由竞得人支付(契税4%,物业维修基金1%;交易手续费0.5%;拍卖佣金0.8%),其他税收(营业税6%;所得税2%;土地增值税8%;行政性收费1%;交易手续费0.5%)由供销社破产清算组缴纳。

2、拍卖的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户:20000236106310300000018

联系地址: 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江女士 叶女士 

联系电话:    0556-6699169    

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2015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经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决定对外公开拍卖见公告宗房地产。

一、本次房地产拍卖单位为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为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二、本次房地产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拍卖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等:

(一)房地产位置:见公告

(二)拍卖房地产面积:见文件

(三)土地用途:商业

(四)使用权出让年限: 40 

1、房地产交付条件为现状条件。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与拍卖单位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十个工作日内缴清拍卖款。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和缴清全部拍卖款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该宗房地产,拍卖单位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竞得人已缴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另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该宗房地产将由拍卖单位按照规定重新组织对外公开拍卖。

3、受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方可竞买办理

土地登记和房产登记,领取土地证和房产证。

4过户办证涉及有关行政性或服务性收费由竞得人支付(契税4%,物业维修基金1%;交易手续费0.5%;拍卖佣金0.8%)其他税收(营业税6%;所得税2%;土地增值税8%;行政性收费1%;交易手续费0.5%)由供销社破产清算组缴纳。

5、竞买人缴纳一宗房地产保证金后,可同时参加其他房地产的竞买,直至竞得一宗房地产为止,但缴纳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其参加竞买其他房地产规定的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需按成交总价的8‰交纳拍卖佣金。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拍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5   12 17;上述房地产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见文件元整(小写¥见文件 元)

五、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 2015  7 24 2015  812自行在我中心网站下载拍卖文件,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网址为:www.tcztb.com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 图纸;

4)成交确认书;

5)其他相关文件。

(二)竞买人参加拍卖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竞买的,应提交: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竞买的,应提交:

    1)竞买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4)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竞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3)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竞买人竞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4)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联合竞买的,应提交:

    1)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合同时的竞得人;

3)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竞买:

1)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本次公告内的房地产采用拍卖方式,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在  2015    8 13   9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领取竞买牌及参加拍卖会。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人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可组织竞买人对拟拍卖房地产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拍卖活动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 2015  8  13  9 30

2、拍卖地点: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一号开标厅

七、房地产的起始价、增价幅度

起始价为人民币(大写)见文件元 (小写)(见文件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小写)(10000.00元 )及其整数的倍数。在拍卖会进行中,拍卖师根据需要可以对增价幅度进行调整,竞买人须按调整后新的增价幅度进行加价。

八、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房地产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设有底价的)出让人现场将密封的拍卖底价交给拍卖主持人,拍卖主持人现场开启密封件。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二)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拍卖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合同。

(四)拍卖结果公布

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在此次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桐城市政府网、桐城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本次拍卖结果。

九、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三)本次拍卖如设有底价,最后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十、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竞买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的房地产。竞买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房地产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所有房地产如设有底价,在拍卖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三)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或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该宗房地产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拍卖房地产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招投标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八)中标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九)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宗房地产的总价款。

(十)竞得人与拍卖人签订合同后,应当按拍卖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依法竞买办理土地、房产登记,领取土地证、房产证。

(十一)拍卖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中心重新组织拍卖。

(十二)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20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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