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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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构设置: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内设办公室、监督法制科、业务管理科和交易中心。

(一)办公室

1、负责中心的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中心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劳资、财务、文书、文印、档案、信访、保密和后勤工作;

3、负责中心工作计划、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调研和组织起草工作;

4、负责中心的宣传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6、负责中心的财产管理、日常考核和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做好开标前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开标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相关代理服务费结算清收工作;

8、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监督法制科

1、负责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负责市场交易规划、流程和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

3、负责对各类招投标文件的审查;

4、负责对中心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

5、负责对中心交易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交易纠纷的协调与投诉的受理调查、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7、负责中标企业合同执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

8、配合相关部门派驻中心的监督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业务管理科

1、负责招投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2、负责招投标信息发布;

3、负责建立施工、设计、监理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产品供应商名录库;

(四)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设业务一部(建设工程)、业务二部(政府采购)、业务三部(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业务四部(土地交易),具体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业务的具体操作。

1、负责各类招投标业务的咨询和答疑;

2、负责拟制信息公告,并经审核后按指定媒体进行发布;

3、负责编制和审核进中心交易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征求委托人意见并经审查后组织发售;

4、负责接收、登记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对其资格预审;

5、负责对所要抽取评标专家人数、类型以及相关要求等提出具体书面申请;

6、负责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做好开标、评标的服务工作;

7、负责开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在公示结束后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对中标人与委托人所签订合同进行鉴证,以及在每宗交易业务结束后的资料整理工作,写出交易报告交业务管理科并对每月交易业务报表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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